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度贫困地区交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3431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7〕13 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度贫困地区交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1-03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公路局、省交通集团、省高速集团、省交投集团、省运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发〔2017〕11号)及中省有关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重要会议精神,根据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制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函》(陕脱贫办函〔2017〕59号)要求,制定《深度贫困地区交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1月30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深度贫困地区交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省深度贫困地区交通脱贫攻坚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发〔2017〕1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提出陕西省深度贫困地区交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创建“四好农村路”为抓手,以“脱真贫,真脱贫”为要义,以“建设交通强国”为目标,抢抓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大深度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全面改善深度贫困地区道路通行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我省深度贫困地区分为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深度贫困县包括汉中市略阳县、镇巴县;安康市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商洛市山阳县、柞水县、商南县、丹凤县和镇安县11个县(区)。482个深度贫困村主要分布在33个贫困县(区)。全省深度贫困地区交通脱贫攻坚的工作目标是:通过三年时间,全面改善深度贫困地区道路通行条件。到2018年,实现深度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到2019年具备条件的深度贫困村通班(客)车、通邮。到2020年,具备条件集中居住的30户以上自然村组实现道路硬化,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油返砂”现象,具备条件的4A级旅游景区通二级以上公路,11个深度贫困县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
三、建设规模及补助标准
围绕打造小康交通、当好发展先行官的要求,根据全省交通脱贫攻坚规划,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和国家支持政策,确定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规模及补助标准。
(一)建设规模
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综合考虑项目实施条件、受益人口以及市县建设积极性等因素,分2018、2019、2020三年,实现11个深度贫困县全通高速公路工程97公里,新改建和完善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公路1.9万公里,具备条件的4A级旅游景区通二级以上公路29公里。
1.2018年目标:
实现建制村100%通沥青(水泥)路,深度贫困地区40%以上具备条件集中居住的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70%“油返砂”整治工程。加快实施安康至岚皋和西乡至镇巴高速公路建设。
2.2019年目标:
实现深度贫困地区80%以上具备条件集中居住的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85%“油返砂”整治工程,加快实施安康至岚皋和西乡至镇巴高速公路建设。
3.2020年目标:
实现具备条件集中居住的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基本消除全省“油返砂”整治工程,具备条件的4A级旅游景区通二级以上公路,11个深度贫困县全通高速公路。
(二)补助标准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全省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融资平台作用,分类确定深度贫困地区公路建设项目补助标准:
1.建制村通畅工程:每公里补助60-70万元;对2018年实施的符合条件的深度贫困县建制村通畅工程提高省级补助标准,取消县级配套。
2.通村通组工程:每公里补助60万元。
3.“油返砂”整治工程:每公里补助50万元。
4.县乡公路改建工程:一般县乡公路较其他地区每公里上浮10%,每公里补助100万元;重要县乡公路中对于纳入国家“十三五”项目库的项目,每公里补助160万元。
5.国家高速:项目建设资金由中省承担,交通运输部补助项目主线静态投资的30%,市县负责建设环境保障和征地拆迁总包干。
6.省级高速:项目建设资金由省上和所在市县共担,市县负责建设环境保障和承担征地拆迁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从2018年开始,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及全省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计划。
(二)对符合中央支持政策的项目,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支持。对2018年实施的符合条件的深度贫困县建制村通畅工程提高省级补助标准,取消县级配套。对通村通组、“油返砂”整治、景区连通等工程,按照省级统贷、县级承贷、省级贴息、县级还本的模式,加大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交通脱贫攻坚工作进程。
(三)深度贫困地区县(区)交通运输局一是要提前谋划,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计划下达、资金到位后能够及时开工建设。二是要确保质量,健全和完善县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实现质量监督全覆盖。三是要积极向县级人民政府汇报,提请政府研究出台建制村通邮和通班(客)车的优惠政策,确保2019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深度贫困村通班(客)车、通邮。
(四)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养护管理,巩固和保护好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一是要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完善县、乡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落实机构及人员经费,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发展。二是全面落实“两个纳入”,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筹措渠道,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三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考评体系,明确市、县、乡三级管理机构的责任划分,落实各级机构及村委会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目标责任考核。